北京交通事故快处情形及条件
很多北京的司机朋友在进行事故快处的时候,对事故快处的条件有所疑惑,到底什么条件适用于事故快处?小编收集到了一些资料,来一起看看。
基本条件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依照事故快处办法自行协商解决。
具体情形
1、轻微事故(如小面积剐蹭)双方车损很小。
2、无人员受伤(双方的人员无伤害)。
3、事故比较简单,责任明确,双方无异议(如追尾,并线造成的剐蹭)。
4、双方已经就地互相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及拍照留存。
5、事故现场拍照留存。
6、填写快速理赔协议书,签字认可各留一份。
不能进行事故快处的情形
1、车辆无号牌。
2、驾驶人无驾驶证。
3、驾驶人饮酒等其他危险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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