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沪牌拍牌资格条件须知
个人申请参加沪牌拍卖,应当符合《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即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参加沪牌拍卖:
(一)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三)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四)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六)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五项所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
(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
(二)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包含5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注:其中3年和1年的计算方式是,从申请参加沪牌拍卖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3年(36个月)或者1年(12个月);“累积计分达到12分”是指,在1年内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记分,且累加记分分值客观上达到12分。该分值的累加不考虑记分周期届满记分清除等因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是指,在1年内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且已作出相应次数或者种类的行政处罚决定。